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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再提高,淮安 12 万困难群众受益

  为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淮安市民政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上调 2025 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标准。自 7 月 1 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 695 元 / 人・月提升至 733 元 / 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自 10 月 1 日起调整,完全丧失、部分丧失及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0%、15%、5% 执行。5.png

此次低保标准的提高金额,创下城乡低保并轨以来的最高纪录。这一调整不仅将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的覆盖面,还会使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在内的约 12 万群众受益,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据统计,2025 年上半年,全市已累计发放低保资金 2.1 亿元,惠及 3.6 万户、6.65 万城乡低保群众;实施临时救助 0.98 万人次,发放救助金 969.6 万元。淮安将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