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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专项公示执行案款发放情况 保障资金流转透明安全

  淮安中院专项公示执行案款发放情况 保障资金流转透明安全

  为严格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程序,保障资金流转安全透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建立执行案款信息公开和对账核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对近期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执行案款情况进行专项公示。此举如同在阳光下打开"资金流向账簿",让每一笔款项的分配路径清晰可查,既是对当事人权益的守护,也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体现。

  一、执行案款公示的法律依据与核心价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案款管理需遵循"专户专管、发放留痕、公开透明"三大原则。简单来说,法院通过设立独立账户集中管理执行资金,发放时需经多重审核并全程记录,最终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江苏省高院进一步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核查机制,淮安中院此次公示正是该制度的落地实践。这好比给资金发放装上"行车记录仪",既防止款项"偏航",也确保公众随时可回溯资金轨迹。

  二、本次公示案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示涉及2025年3月至5月期间已执行到位的案款,共包含23件执行案件的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呈现三大特征:

  主体特殊性:含5笔向案外人(非案件直接当事人)发放的款项,主要涉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人、保险代位求偿人等特殊主体,这类发放需经严格审查程序,如同为资金接收者设置"法律安检门";

  金额差异性:单笔款项从1.2万元至480万元不等,法院采用"分类分级审核"机制,对50万元以上大额发放实行庭长、分管院长"双签批"制度;

  时效明确性:所有款项均标注执行依据文号及到账日期,最早一笔可追溯至2024年12月,体现法院清理积案的决心。

  三、案款发放的具体流程解析

  整个发放流程犹如精密设计的"司法流水线":

  到账确认阶段:执行款进入法院专用账户后,由财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务匹配,系统自动生成"一案一账号"识别码;

  材料审核阶段: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收款账户信息及执行依据文书,案外人还需额外提供权利证明文件,如同申请"资金签证";

  审批发放阶段:经承办人初审、执行局合议庭复核后,财务部门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款操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发放指令必须附有电子审批留痕,形成不可篡改的"数字指纹"。

  四、公示内容的具体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6月8日至10日(共3个自然日),相关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详细信息:

  线上平台:登录淮安法院司法公开网"执行信息"专栏,输入案件编号即可查询款项计算明细表,系统支持下载带有防伪水印的公示文书;

  线下窗口: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有专用查询终端,提供打印版公示清单及政策解读手册;

  异议渠道: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法院将启动"绿色复核通道",承诺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透明化管理的延伸意义

  从宏观视角看,这种公示制度构建起三重保障机制:

  当事人知情权保障:通过主动披露信息,消除当事人对"钱去哪了"的疑虑,相当于给每位利益相关方配备"资金GPS";

  执行人员廉洁履职:将裁量权运行置于阳光下,有效防范"抽屉操作"风险;

  社会监督效能提升:公众可对照公示信息反向验证执行效率,形成"全民督执"的良性互动。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执行款物管理机制,下一步计划引入区块链技术固化操作痕迹,让每笔资金的流转都如同"琥珀中的昆虫"般清晰可鉴。相关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可通过公示文末附带的联系电话(0517-12368转执行局)进行具体咨询。